
◆行在測量闡述
差色測算工式:
△E*=[(△L*)2+(△a*)2。+(△b*)2]1/2。
△L=L*樣機-L*規則(明度一定的差異)
△a=a*樣品管理-a*基準(紅/綠之間的關系)
△b=b*合格品-b標淮(黃/藍不同之處)
色差是用數值方式表示的兩種顏色給人色彩感覺上的差別。兩種采用L*a*b *色空間表示的顏色,色差即是兩種顏色所在的坐標點在空間上的距離,由下式計算: 色差的單位用NBS表示,△E盎值為1時稱為1NBS,1個NBS大約相當于視覺識別閾值的5倍。
值的大小即兩種顏色在視覺感受上的相差大小,色差值和視覺感受上大約有這樣的對應關系:
0.0—0.5(微小色差),感覺極微;
0.5—1.5(小色差),感覺輕微;
l.5~3(較小色差),感覺明顯;
3—6(較大色差)感覺很明顯;
6以上(大色差)感覺強烈。
◆色差計工作原理
自動比較樣板與被檢品之間的顏色差異,輸出CIE_Lab--三組數據和比色后的△E、△L、△a、△b四組色差數據。
△E總色差的大小:
⊙ △L+表示偏白,△L--表示偏黑
⊙ △a+表示偏紅,△a--表示偏綠
⊙ △b+表示偏黃,△b--表示偏藍
范圍之內 |
色彩差(容差) |
0-0.25△E |
極為小或如果沒有;理想的適合 |
0.25-0.5△E |
很小;可提供的符合 |
0.5-1.0△E |
細小到中低;在一個用中可吸收 |
1.0-2.0△E |
中高;在單一操作中可展開 |
2.0-4.0△E |
有貧富差距;在某一采用中可得到 |
4.0△E及以上 |
極為大;在大普遍運用中無法介紹 |